高空墜物致人輕微傷向誰要賠償

一、高空墜物致人輕微傷向誰要賠償

高空墜物致人輕微傷向誰要賠償

高空墜物致人輕微傷的進行賠償責任的就是侵權人。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二、高空墜物傷人如何賠償

第一,因造成了人身傷害引起的損害賠償,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確認人身損害事實後,確認造成人身損害的相應的責任,根據責任大小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人身傷害賠償需要對傷殘等級進行鑑定,根據鑑定的結果確認具體的賠償數額。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鑑定。

第四,對於人身損害的傷殘等級確認後,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

第五,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第六,人身損害賠償,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加害方承擔。

高空墜物是一種十分危險的行爲,因爲高空墜物如果砸到人的話,是很容易出現生命危險的,所以我國的法律也對這種行爲有着明確的規定,所以說如果是故意進行高空墜物的話,是會受到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