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受傷了怎麼賠償多少錢

逛超市基本上是我們每個人都會去的,在逛超市的時候需要注意我們的人身安全問題,有時候可能因爲超市的地沒有拖乾淨而導致顧客滑倒的情況,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超市應該怎麼賠償呢,本站小編整理了關於在超市受傷了怎麼賠償多少錢的內容爲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在超市受傷了怎麼賠償多少錢

一、在超市受傷了怎麼賠償多少錢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在公共場所參加活動受到傷害了怎麼辦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責任是指賓館、商場、銀行、本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羣衆性活動的組織者,違反在合理限度範圍內保護他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直接或者間接地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財產權益損害,應當承擔損害的賠償責任。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羣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爲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三、賠償的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羣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爲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此情形下分兩種情況: 

1、直接責任,就是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直接給受害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歸責主體是安全保障義務人也就是公共場所的管理者、羣衆性活動的組織者。

2、補充責任,是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只是第三人給受害人造成損害。此情形下第三人承擔全部責任。第三人不能承擔或者無力承擔的,有安保義務人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補充責任。

確定責任類型後應對以下事實進行舉證:

(1)管理人未盡安全保障義務;

(2)發生損害事實;

(3)管理人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透過對上文的閱讀,我們知道,在一些公共場所和超市等大型服務場所中,組織者應該盡到保護他人安全的義務,並且要在盡最大的可能盡到自己的安全保障義務,如果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那麼在安全損害事故發生的時候,組織者將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另外對於在超市受傷了怎麼賠償多少錢的問題,應該根據受傷的程度以及花費的醫療費用的情況進行賠償,並沒有統一的賠償標準。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朔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