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組織有名譽權嗎?

一、非法人組織有名譽權嗎?

非法人組織有名譽權嗎?

有的,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即自己的名譽,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1993年8月7日)第七問的解答爲:是否構成侵犯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爲人行爲違法、違法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九問的解答爲:消費者對生產者、經營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不應當認定爲侵犯他人名譽權。但藉機誹謗、詆譭,損害其名譽權的,應當認定爲侵犯名譽權。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名譽侵權的形式包括哪些?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重要隱私等。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爲。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誹謗:是指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爲。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爲,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佈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爲。

名譽權侵權的侵權行爲人如果是同時對被侵權人實施犯罪行爲的,此時被侵權權行爲人就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做出刑事判決的同時,要求犯罪嫌疑人對受害人一方進行民事賠償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