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團體有無名譽權?

一、非法人團體有無名譽權?

非法人團體有無名譽權?

非法人團體有名譽權。《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非法人組織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登記。設立非法人組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二、侵犯名譽權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條  行爲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爲描述對象,含有侮辱、誹謗內容,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該行爲人承擔民事責任。

行爲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不以特定人爲描述對象,僅其中的情節與該特定人的情況相似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條  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報刊、網絡等媒體報道的內容失實,侵害其名譽權的,有權請求該媒體及時採取更正或者刪除等必要措施。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

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爲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一併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爲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綜上所述,《民法典》對非法人組織也作出了規定,其不具備法人地位,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及行使民事權利。但是,非法人團體同樣有名譽權,這個不能被侵犯。他人對團體侮辱誹謗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非法人團體可以拿起法律手段維權,由負責人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