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星被侵犯個人隱私權怎麼維權

民法典明星被侵犯個人隱私權怎麼維權
律師解析:民法典明星被侵犯個人隱私權:
1、協商處理,明星可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消除不良影響、賠禮道歉;
2、報警處理,可由公安機關給予侵權人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的治安處罰。
隱私權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蒐集、利用和公開等的一種人格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爲: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資訊;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