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他人名聲是什麼罪?

一、侮辱他人名聲是什麼罪?

侮辱他人名聲是什麼罪?

構成侮辱罪,侮辱別人名聲,情節嚴重的,是會構成犯罪的,涉嫌侮辱罪。

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手段惡劣,後果嚴重等情形,如強令被害人當衆爬過自己的胯下;當衆撕光被害人衣服;給被害人抹黑臉、掛破鞋、帶綠帽強拉遊街示衆;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殺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譽受到極大損害;對執行公務的人員、婦女甚至外賓進行侮辱,造成惡劣的影響等等。

二、侮辱罪怎麼構成的?

1、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

2、客觀方面,行爲人必須具有以暴力和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爲(包括暴力行爲侮辱、言語侮辱、文字侮辱)。

3、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並且具有貶低、損害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個人目的。

4、必須是情節嚴重,主要指手段惡劣、後果嚴重的情形。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爲。誹謗罪是情節犯,行爲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誹謗罪,予以立案追究

三、侮辱罪和誹謗罪有什麼區別?

1、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後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爲,情節就夠了,而後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並公開擴散兩個行爲。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行爲人是出於故意,並具有貶低、破壞他人人格、名譽的目的。

侮辱他人名聲構成侮辱罪,侮辱罪是行爲人故意而爲之的,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權以及名譽權,需要情節嚴重纔會構成犯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使用暴力手段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確認犯罪行爲後,要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