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權和名稱權區別有哪些

一、姓名權和名稱權區別有哪些?

姓名權和名稱權區別有哪些

1、使用主體不同。姓名權的主體僅限於自然人,而名稱權的主體是法人企業或組織、商鋪或合夥經濟組織。

2、使用指向不同。姓名可以有多個,名稱原則上只能有一個。

3、使用屬性不同。姓名權在登記範圍內無專用性,名稱權具有專用性。

4、使用限定不同。姓名權不得轉讓, 名稱權可依法轉讓。

二、名稱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命名權。

(2)使用權。

(3)變更權。

(4)轉讓權。

三、姓名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姓名的決定權。

公民有權決定自己的姓名。公民可以決定姓父姓,可以姓母姓,也可以決定姓其他的姓。除了決定自己的正式姓名,還有權決定自己的藝名、筆名、化名、別名等。

2、姓名的使用權。

公民可以使用自己的姓名,也可以不使用自己的姓名,可以依法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公民還可以要求他人正確使用自己的姓名。

3、姓名的變更權。

指公民依照規定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這一權利是公民姓名決定權的自然延伸。如變更正式姓名還須到戶籍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四、姓名權侵權的內容有哪些?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擡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五、姓名權侵權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綜上所述,姓名權跟名稱權是不一樣的,比如在註冊企業的時候,一般都要給企業起名,企業的名稱權是受法律保護的,而對於自然人來講,出生以後的一個月之內,由父母到戶口所在地辦理入戶登記辦理入戶登記,在辦理入戶登記的時候就需要填寫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