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權和姓名權的區別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姓名權保護的客體是權利人的姓名。姓名並不限於公民在戶籍機關正式登記的本名。

身份權和姓名權的區別

身份權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產生的民事權利。也是人身權的重要組成部分。身份權並非人人都享有。身份權主要包括榮譽權、著作權、發明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等知識產權中的人身權以及監護權、親屬權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41條 盜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稱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爲侵犯姓名權、名稱權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