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死者人格利益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嗎?

侵害死者人格利益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嗎?

侵害死者人格利益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嗎?

侵害死者的人格利益會受到法律的懲罰。自然人死亡後,其權利能力終止,在客觀上無法享有人格權,賦予死者人格權沒有實際意義,但不意味着沒有必要保護死者的人格因爲死者的人格尊嚴和人格利益在法律上仍然是一種法益,有保護的客觀需要。死者的人格尊嚴和人格利益有保護的客觀需要,侵犯死者的人格利益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九十四條【死者人格利益保護】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爲人承擔民事責任;死者沒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爲人承擔民事責任。

要保護生者對死者追思懷念的情感利益。

因爲追念前賢,感念先人,是爲了激勵生者和後人。若不保護死者的人格尊嚴,不僅會導致死者近親屬的利益受損,破壞其追思之情(而這正是社會人倫的體現),還意味着在世的生者也將面對死後不受保護的尷尬。因此,侵害死者的人格尊嚴,往往也侵害其近親屬的人格利益,蔑視了近親屬對死者的追念之情,應被法律所制止。

維護社會公共道德。

尊重死者的人格尊嚴就是維護社會公共道德,而漠視死者的人格尊嚴,則可能危害社會公共道德。可以說,保護死者的人格尊嚴,實際是保護生者對良好道德的追求,提倡人們尊重良好的道德風尚。如果一個人死後的正當名聲不受到保護,則意味着法律不鼓勵人們生前追求正面的名聲,這顯然會導致人們的價值觀、榮辱觀、道德觀遭到扭曲。如果法律不鼓勵人們在生前從事正當的行爲,則可能引發嚴重的道德風險,社會利益將受到極大損害,同時也不利於社會秩序的穩定。

透過對生者情感利益的保護,實際上間接保護了死者的人格尊嚴。

俗話說,“雁過留聲,人過留名”。許多人生前爲社會作出貢獻,甚至爲了民族、社會的利益而獻身,即便不是爲了青史留名,也不希望受後人指責甚至唾棄。從這一意義上說,死者的人格尊嚴其實是死者生前所追求的正當利益,保護死者的人格尊嚴,既是對所有生者的尊重,也是對死者的尊重。

人死不能復生,對於死者家屬來說,能夠給死者足夠的尊重和追思,是生者唯一能做的事情。從法律層面上說,雖然逝者已逝,但是死者的人格利益和人格尊嚴在法律上仍然是一種法益,需要法律的保護,這也是法律給予死者家屬的情感利益的保護。從道德層面上說,尊重死者的人格尊嚴有利於維護良好的社會道德。尊重死者,尊重死者的人格。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