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怎麼進行賠償

一、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怎麼進行賠償

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怎麼進行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在不同情況下,消費者應向誰要求賠償做了具體規定:

(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

(2).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

(3).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4).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因原企業分立、合併的,可以向變更後承擔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5).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利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索賠,也可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索賠。

(6).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益利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索賠。廣告的經營者發佈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的經營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櫃檯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索賠。展銷會結束後或者櫃檯租賃期滿後,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櫃檯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櫃檯的出租求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中國消費者協會對哪些投訴不予受理

1、經營者之間購、銷活動方面的糾紛;

2、消費者個人私下交易糾紛;

3、商品超過規定保修期和保證期;

4、商品標明是“處理品”的(沒有真實說明處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說明安裝、使用、保管、自行拆動而導致商品損壞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訴方不明確的;

7、爭議雙方曾達成調解協議並已執行,而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機構或有關行政部門已受理調查和處理的;

9、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

二、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怎麼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佈者發佈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佈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廣告經營者、發佈者設計、製作、發佈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話,那麼就需要賠償消費者損害金額的三倍,如果三倍金額達不到五百元的話,那麼賠償以五百元算。同時對於發佈虛假廣告的商家,消費者可以向工商局進行舉報,懲處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