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於侵權行爲有時效規定嗎
發生侵權行爲後,主張侵權賠償的,有訴訟時效規定,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時效是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過錯責任原則】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如何處理
侵權責任糾紛
1、調解如果發生侵權糾紛,可以申請有關部門組織調解,如果是侵犯了版權,那麼由國家版權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他的社會團體/組織,主持、教育、疏導當事人對作品版權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的和解方案,簽署調解協議。
但是,調解不具備法律的強制執行特性,若某一方不遵守“遊戲規則”,則調解失敗,可以轉向訴訟處理。
2、仲裁如果版權收到了侵犯,版權仲裁機構依照規定的仲裁程序對版權糾紛案件進行裁決,多適用於與版權合同糾紛。
有法律強制執行特性,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訴訟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在調解或仲裁皆失敗的前提下,可轉訴訟,或直接採用訴訟的方式解決版權侵權糾紛。
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以制止侵權行爲,並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
所以因侵權賠償問題產生糾紛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主權利的,有訴訟時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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