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成明星侵犯肖像權了嗎?

整容成明星侵犯肖像權了嗎

整容成明星侵犯肖像權了嗎?

沒有,“翻版明星”只要“不冒名頂替,就不涉及侵犯肖像權”。

近日,湖北有位青年要成“翻版陸毅”,陸毅對此無奈表態:“自己的臉並沒有經過註冊,別人想把自己整成什麼樣是他的自由,我無法干涉。”

根據相關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否則就侵犯了肖像權。面孔是否有“專利權”?打造明星臉的行爲是否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權呢?有關專家表示,對於整容,我國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根據“法無明文不定罪”的原則,整容行爲只要沒有侵犯他人的利益和社會的公共利益,是無可厚非的。

我國法律中並沒有禁止公民隨意改變自己的容貌,但不意味公民就此享有變更容貌的自由權。即便公民享有這樣的權利,容貌變更自由權的行使也應該受到相應的限制。

“翻版明星”只要“不冒名頂替,就不涉及侵犯肖像權”。比如“李瑤提出‘翻版李湘’的要求並沒有侵犯李湘的肖像權,她只是提出自己整容的參照標準,這並不違法。即使整容的結果真的和李湘有七八成相似,也不能將這種行爲定性爲侵權。”整容是公民的一種自主權力,想整成什麼樣是個人的自由。整容之後,調整身份證、戶籍證明等各種有效證件,經國家行政許可就可以。在從事民事活動時,他以自己的名義活動,自己承擔責任就不涉及侵權。相反,如果“盜版者”冒名頂替,以他人名義從事營利或犯罪活動,就侵犯肖像權,“正版”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在實際操作上,面孔的相似度法律很難認定,是否侵權也就有認定的難度。現在的法律,在整形外科方面處於尷尬局面。整容手術後,面部會有所改觀,身份證調整、犯罪分子鑽空子等一系列問題會隨之出現。希望國家法律能儘早介入整形外科領域。比如法律應該規定做幾項整形手術以上必須到當地公安部門開具無犯罪記錄等。

不過國家還是不支援整容的,整容會給個人帶來很多不好的影響,首先是心裏上有變化,瞬間自信心滿滿,膨脹起來,然後是對身體的不負責人,整容對自身傷害很大,有一定的風險,然後對國家造成困擾,身份證、護照難以辨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