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侵犯肖像權賠償標準有哪些?

每個公民都擁有自己的肖像權,在沒有徵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即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其實現在很多人在淘寶上購物時,會給買家自己的買家秀,許多賣家沒有徵得同意,將他人的肖像擅自作爲自己產品的展示,以謀求更大的利潤。本人可以根據淘寶侵犯肖像權賠償標準來索要賠償。那麼,關於淘寶侵犯肖像權賠償標準有哪些?

淘寶侵犯肖像權賠償標準有哪些?

淘寶侵犯肖像權賠償標準有哪些?

一、侵犯肖像權賠償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爲精神賠償。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爲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侵權認定標準

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一十八條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透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爲,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爲目的。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爲,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爲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曆等。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爲,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捲,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爲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侵犯肖像權也作出一些相應規定,以營利爲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爲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爲。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爲。

當我們在索要賣家肖像權賠償的時候,據淘寶侵犯肖像權賠償標準爲精神賠償,費用不等。如果有人還利用自己的肖像權對他人實施詐騙的話,使自己的名譽遭受損失,本人有權制止,而且使用者要承擔民事責任,並歸還一切冒用所得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