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權人侵犯肖像權治安拘留嗎?
侵犯肖像權不會被治安拘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0條"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法人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爲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爲精神賠償,法官酌情判定情形較大。
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的確定,適用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爲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二、肖像權受到侵犯後應該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如果侵犯肖像權的侵權情節比較嚴重,一般來說是需要多支付一些精神損害賠償金的,但不會因爲侵犯肖像權就將其治安拘留的。肖像權受到侵犯後可以先跟侵權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這種侵權行爲也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應該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