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衆行兇傷人只是輕傷怎麼判刑?

一、當衆行兇傷人只是輕傷怎麼判刑?

當衆行兇傷人只是輕傷怎麼判刑?

如果在公共場所進行打人傷人行爲,致使被害人受到一些輕微傷的情況下,是不用刑法來進行追究的,用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就可以達到懲罰的目的。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當衆行兇傷人造成輕傷或者輕傷以上的情況怎麼進行處罰?

如果當衆行兇傷人致使被害人造成輕傷以及輕傷以上的後果,那麼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