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權商業用途賠償比例是多少

一、侵犯肖像權商業用途賠償比例是多少?

侵犯肖像權商業用途賠償比例是多少

侵犯肖像權的賠償標準沒有統一規定,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爲精神賠償。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爲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肖像權受到侵犯後起訴之前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原、被告雙方的身份資訊,如果是單位的,則應該提供工商登記資訊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2、訴狀。

3、與訴訟請求有關的證據材料。

三、侵犯肖像權的訴訟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肖像權侵權案件的審理時間是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事實上,在肖像權侵權案例當中沒有所謂的賠償比例,關鍵是肖像權侵權給被侵權方造成的精神損傷程度是沒辦法進行評判的,也可以說,法院裁定肖像權侵權的賠償標準的時候自由裁定的因素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