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責任要求,嚴格責任特點是怎樣的

一、嚴格責任要求

嚴格責任要求,嚴格責任特點是怎樣的

嚴格責任要求如果違約方不履行合同義務,不管其主觀是否有過錯,只要不存在法定或者約定的免責事由,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嚴格責任的定義

嚴格責任本質上是一種歸責原則,並非在此歸責原則下實現的責任主體所承擔的一種法律責難後果與狀態。現代意義上的刑法嚴格責任產生於英美法系刑法理論中,它作爲一種刑法制度爲英美法系所獨有,大陸法系刑法理論一般不承認嚴格責任。

嚴格責任的概念學界衆說紛紜,這種多義性來自英國法與美國法嚴格責任歸責範圍上的差異,人們對英美法關注的側重點和對嚴格責任範圍界定的不同,在概念歸納上景象各異。

有人認爲,刑法中的嚴格責任,是指對於一些缺乏主觀罪過或主觀罪過不明確的特殊侵害行爲追究刑事責任的刑法制度。 嚴格責任,也叫絕對責任、無過錯責任,它指法律允許對某些缺乏犯意的行爲追究刑事責任。

嚴格責任是一種不以存在過錯爲要件的責任形態,在理論上又稱爲絕對責任或者不問過失責任。嚴格責任不要求主觀上有過錯,但也不是必須無過錯,只要行爲在客觀上造成了危害後果,不論主觀上處於何種心理狀態,行爲人都要對此結果負刑事責任。

嚴格刑事責任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犯罪中,即使被告人的行爲不具有對被控犯罪必要後果的故意、放任或過失;即使被告人的行爲是基於合理的錯誤認識;即使認爲自己具有犯罪定義所規,但卻要承擔刑事責任,這種責任就是刑法中的嚴格責任。

三、嚴格責任特點

1、它不同於過錯責任原則,即違約行爲發生後,違約方即應承擔違約責任,而不以違約方的主觀過錯作爲其承擔違約責任的要件,非違約方無需就違約方是否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相反違約方則需要就自己沒有過錯或者出現法定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而過錯責任原則要求受害人就對方的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2、它不同於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即只有法定的抗辯事由可以作爲免責事由,違約方沒有過錯不能作爲免責的依據。過錯推定原則不是一項單獨的歸責原則,它是屬於過錯責任的一種舉證責任分配規則。而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均符合“無過錯即無責任”,即若規定適用過錯責任,則依據誰舉證誰證明的歸責由受害方舉證證明加害方有過錯,加害方纔負擔責任;若規定適用過錯推定,則依據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則,由加害方自行負擔證明責任。均符合有過錯才負擔責任。

現在大家都清楚了吧,嚴格責任要求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方無論其是否有錯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嚴格責任本質上是一種歸責原則,關於嚴格責任的定義,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說法。另外,大家還需要注意的就是嚴格責任的兩個特點。第一個特點是違約行爲發生後應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第二個特點就是隻有法律規定的抗辯原由可以作爲免責理由,而即使違約方沒有過錯也不能作爲免責的依據,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綏化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