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是否侵犯了姓名權?

相信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對於姓名權這個概率還是很模糊的。姓名權簡單點來說就是我國的公民享有變更、使用、決定自己姓名的權利,並且讓他人尊重自己名字的權利。那麼如何判斷是否侵犯了姓名權?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關於如何判斷是否侵犯了姓名權的內容。

如何判斷是否侵犯了姓名權?

姓名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團體的名稱;狹義的姓名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本文使用“姓名”取其狹義,是指公民固定使用的、使公民個人同第三人區別開來的特定標誌。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姓名權保護的客體是權利人的姓名。姓名並不限於公民在戶籍機關正式登記的本名。如一些文學家、藝術家常以筆名、藝名甚至比其本名更爲人熟知。再如我國傳統上還有于姓名之外另取“字”“號”的習慣,至今仍有部分人保留這一傳統。因此,只要這些筆名、藝名、字、號能夠用來表彰自己、區別他人,就可以成爲姓名權保護的客體。但是,公民使用的假名,因其不能真實地表現某人的人格與特徵,故不受姓名權之保護。
  姓名權具有很強的專屬性,與權利人的人蔘不可分離。有的學者認爲公民死後,仍享有姓名權,法律對姓名權的保護延伸到公民死亡之後。我們認爲,公民一旦死亡,就不能再決定、使用、變更其姓名,已經不能再對其姓名享有法律上的利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當公民死後,有人假冒其生前姓名從事某些活動,這實際上是對公民的名譽的損害,不宜認定爲侵害公民的姓名權.
明確了姓名權的具體內容,也就可以知道什麼行爲是侵犯姓名權的了。

姓名權的侵權行爲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擡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盜用和冒用姓名的區別:盜用主要指盜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盜用B的姓名,向C說自己是A的好友,騙取C的信任從而獲得某種利益。冒用則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說自己就是B,進行欺騙從而獲得某種利益。

姓名權屬於具體人格權,指自然人享有的決定、變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權利。姓名包括登記於戶口簿的正式姓名,藝名、筆名等非正式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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