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法規是什麼?

一、涉及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法規是什麼?

涉及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法規是什麼?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作爲最爲嚴厲的法律,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爲作出了明確的法律規定。《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作出了規定。該規定明確,向他人提供或者出售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爲均屬於犯罪行爲,若工作人員將自己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則從重處罰。犯此罪者,根據情節不同分別被處以罰金以及有期徒刑。《刑法》作爲我國法律體系中最嚴厲的法律,其將侵犯個人資訊的行爲歸罪的做法充分顯示了我國對於個人資訊安全的關注。

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規定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二、公民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條【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資訊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資訊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個人資訊的定義】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

個人資訊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資訊,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資訊、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資訊、行蹤資訊等。

個人資訊中的私密資訊,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資訊保護的規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條 【個人資訊處理的原則和條件】處理個人資訊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徵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公開處理資訊的規則;

(三)明示處理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

(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個人資訊的處理包括個人資訊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日常生活當中,涉及到公民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實際上是比較多的,不僅僅是包括民事領域的《民法典》,還包括刑事領域的《刑法》,也就意味着泄露公民個人資訊的情節嚴重的情況之下,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