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權如何處罰?

一、侵犯隱私權如何處罰

侵犯隱私權如何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資訊,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所以,如果特定主體將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侵犯個人隱私權的行爲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爲可歸入侵犯隱私權範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佈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檔案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衆。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佈。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佈。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衆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11、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祕密。

關於侵犯隱私權如何處罰的問題,上文中已經介紹的很清楚了,此時如果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的話,那麼對行爲人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不過法律要求此時侵犯公民隱私權必須要達到情節嚴重。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