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問題賠償規定有哪些

一、產品質量問題賠償規定有哪些

產品質量問題賠償規定有哪些

(一)一般產品質量問題

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0條的規定:一般產品質量問題是指: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2、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二)一般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內在質量所承擔的義務可以概括爲默示擔保義務和明示擔保義務兩類。所謂默示擔保義務,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產品質量的要求。本法規定的“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是產品質量最重要的默示擔保條件之一。所謂明示擔保,是指生產者或銷售者對產品的性能、質量透過直接表達意思的語言或者行爲作出的一種保證或承諾。本法規定的“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即是明示擔保義務。

一般產品質量責任,又稱瑕疵擔保責任,是指違反上述明示或默示的關於產品的質量保證和承諾,給消費者造成損失所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由於這種民事責任是基於合同關係發生的,因此這種民事責任是違約責任。

(三)銷售者承擔一般產品質量責任的形式

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銷售者售出的產品具有一般質量問題的,即應承擔產品質量責任,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1、修理。產品雖然存在質量問題,但經過修理即可符合質量標準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銷售者進行修理。

2、更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但透過修理仍不能符合質量標準的,可以要求更換。

3、退貨。如果存在產品質量問題嚴重,難以修復,或者由於修理、更換時間的延誤,消費者已不再需要該產品,有權要求退掉產品。

4、賠償損失。產品因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毀損或滅失,不能修理、更換或退貨的,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可要求賠償損失。

另外,因產品質量不合格應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形式還有支付違約金、重作、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

產品質量問題賠償規定的內容就是以上所述了,消費者購買產品,如果出現質量問題,那麼作爲老闆或者說是出售人,是有義務對消費者進行賠償的,賠償的內容,大概就是退換貨,或者是保修或者是直接賠錢。作爲消費者,我們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