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與快遞員侵權責任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1、與侵權者協商,要求其停止損害行爲以及賠償;
2、申請版權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調解;
3、直接向法院起訴;
4、書面合同中有仲裁條款,可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二、民事侵權責任承擔方式有哪些?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主要用於對知識產權(商標專用權等)和人身權(姓名權、肖像權等)的侵害。
2、排除妨礙。
排除妨礙主要用於對財產所有權、經營權、承包權、使用權、相鄰權的保護。
3、消除危險。
消除危險主要用於自己的財產和人身可能由於其他人的經營活動或財產管理不善而帶來的危險。
4、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廣泛適用於財產被他人非法佔有的情況。
5、恢復原狀。
恢復原狀主要是用於侵佔他人財產時的一種責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換。
修理、重作、更換主要是用於債務人履行合同時音樂會標的物的質量不合格時採取的民事責任形式。
7、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在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種。無論是侵權責任或違約責任都可以賠償損失。
8、支付違約金。
這種責任形式只適用於違約責任。
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主要適用於對名譽權、其他人身權利的侵犯和對知識產權的侵犯。
10、賠禮道歉。
三、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爲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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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糾紛訴訟時效爲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綜合上面所說的,侵權責任是由侵權人來進行承擔,如果雙方因此而產生糾紛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只有證據齊全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規定的,自己的責任必須要自己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