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僞劣產品誰查處

銷售假冒僞劣產品歸工商部門查處,它的職責中有一條就是這麼規定的: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爲,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僞劣等違法行爲,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在遇到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可直接拔打工商部門的電話或直接到工商所和工商局申訴、舉報。

銷售假冒僞劣產品誰查處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