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假冒僞劣產品員工怎麼處理?

一、公司銷售假冒僞劣產品員工怎麼處理?

公司銷售假冒僞劣產品員工怎麼處理?

1、生產,銷售僞劣商品罪:以非法牟利爲目的,在從事工商業活動中,違反國家產品質量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僞劣商品,嚴重損害用戶和消費者利益,危害社市場經濟秩序,應受到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爲。

2、 量刑標準: 

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2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5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3、銷售假冒僞劣產品,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賠償損失時按照填補原則以及懲罰性原則處理,具體可參照相關法律規定。

二、銷售假冒僞劣產品其他規定

1、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僞造商品的產地,僞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僞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

綜上所述,銷售假冒僞劣商品除了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還應承擔刑事責任,銷售假冒僞劣商品數額在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應當判處2-7年有期徒刑,銷售假冒僞劣商品數額在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應當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銷售假冒僞劣商品數額在200萬元以上,應當判處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