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缺陷產品瑕疵產品質量不合格怎麼處理?

一、產品缺陷產品瑕疵產品質量不合格怎麼處理?

產品缺陷產品瑕疵產品質量不合格怎麼處理?

產品缺陷產品瑕疵產品質量不合格需要立刻的召回質量存在缺陷的一些產品,並且還需要爲此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產品缺陷是指存在於產品的設計、原材料和零部件、製造裝配或說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滿足消費或使用產品所必須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

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

不合理的危險是指產品存在明顯或者潛在的,以及被社會普遍公認不應當具有的危險。

二、產品缺陷責任如何承擔?

產品缺陷責任是指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產品導致他人遭受財產、人身損害後所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

構成產品缺陷責任,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損害賠償法律關係。賠償法律關係的當事人,包括賠償權利主體和賠償義務主體。

(一)賠償權利主體

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受害人,受害人殘廢或死亡的,是其受害人本人或繼承人。一般情況下,受害人主要是自然人,但在造成財產損害的場合,受害人也包括法人。受害人依其賠償請求權,可以向加害人要求賠償。請求的內容,是賠償損失,包括恢復原狀,但不包括修理、重做、退換缺陷產品的合同責任形式。

(二)賠償義務主體

1、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

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運輸者、倉儲者對此負有責任的,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生產者和直接銷售者是基本的責任主體,而其他人員,如運輸者、倉儲者、非直接銷售者雖然對產品缺陷負有責任,但消費者不能直接向其請求賠償,而只有生產者、銷售者在對消費者進行賠償後,再向這些人追償。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銷售者能夠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即非直接出售人,則該提供者應承擔責任。

2、服務的提供者。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3、營業執照的持有人或借用人。

由於在我國借用他人營業執照進行非法經營的現象爲較普遍,所以,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

在當代社會產品缺限制的就是存在着一些具體的可能會威脅到他人的身體或者是財產安全的,更有甚者因爲一些產品存在着瑕疵,導致整個生命受到一些傷害,所以在發生這種情況之下的話,必須要及時的來進行一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