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如何處罰

食品安全對我們的生活至關重要,食品安全標準是保障公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強制性標準,違反了就面臨罰款,甚至是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有關規定、《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並按下列規定給予罰款:
(一)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第五十三條食品召回制度,第六十二條進口食品及添加劑,第六十三條進口尚無國家標準的食品有關規定,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荊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2000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如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