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爲地如何確定

侵權行爲地,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法律事實所在地,包括侵權行爲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所在地。一般情況下,侵權行爲實施地和侵權行爲發生地兩者相一致,均在同一地點。
但也存在兩地不一致時,針對該侵權行爲提起的訴訟可能存在三處管轄人民法院,即侵權行爲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五條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侵權行爲地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