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與債權的聯繫是什麼

一般來說,物權具有優於債權法律效力。物權的優先效力:又稱物權的優先權,指同一標的物上由數個利益互相矛盾、衝突的權利並存時,具有較強效力的權利排斥具有較弱效力的權利的實現。

物權與債權的聯繫是什麼

物權對於債權的優先效力:即同一標的物上物權與債權並存,物權優於債權的效力。

法律依據:《擔保法司法解釋全文》 第一百二十三條

 同一債權上數個擔保物權並存時,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其他擔保人在其放棄權利的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