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內顧客摔傷,保險公司責任如何認定

超市顧客受傷保險賠償請求:首先保險公司賠償超市的財產損失,然後再由保險公司向超市或者第三人索賠。
1、超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顧客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顧客在超市受傷是因爲第三人的行爲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超市的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羣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超市內顧客摔傷,保險公司責任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