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侵權訴訟管轄,因侵權行爲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爲地,包括侵權行爲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第二十五條,資訊網絡侵權行爲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爲的計算機等資訊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