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公司強制消費,消費者可以投訴至消費者保護協會或者工商局,當遇到強制消費情形時,第一時間固定證據,如果上述兩個方式仍不能解決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的權益。強制消費是指違背消費者真實意思,採用壟斷的市場地位或其他方面的優勢,強迫、脅迫消費者進行消費的行爲。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透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