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商場強制消費怎麼處理

《民法典》商場強制消費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商場強制消費是消費者可以找商場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商場仍不改正,消費者應找消費者保護協會或者工商局進行投訴。
當遇到強制消費情形時,第一時間固定證據,如果上述兩個方式仍不能解決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維護權益。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透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