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蒐集到的新證據申請再審不受時間限制嗎?

一、自己蒐集到的新證據申請再審不受時間限制嗎

自己蒐集到的新證據申請再審不受時間限制嗎?

新證據申請再審沒有期限的限制。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期限限制是六個月,即新證據申請再審要在判斷、裁定發生效力六個月內提出。再審程序是對已經生效的法院判決、裁定的糾錯程序。是當事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有以下的幾種請款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僞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爲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爲的。

二、怎樣申請再審

一是申請人可以到原判決、裁定的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及其上級人民檢察提起抗訴,此過程中注意收集好新發現的證據,準備好案件材料,去檢察提起控訴,檢察院認爲確實存在問題的,會主動介入提起抗訴程序。

二是申請人可以直接到原審法院或其上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同樣的注意提交法律上認可的新證據。

三是申請人到法院的部門寫信反映情況,根據來信必接,來件必處的原則,申請人的訴求會透過正當渠道達到法院院長的手上,一般法院院長會定期組織各庭負責人集中處理申訴情況,認爲確實錯誤的,會啓動內部自查自糾程序。

刑事案件發現新證據申請再審沒有期限的限制,但是時間會讓證據消淡,越短時間內蒐集到新證據就對受害人越有利。民事案件規定了再審的期限並不是說超過了時間就不能申請,在越有利的新證據下就越能讓案件再審,不要因期限的限制而放棄蒐集新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