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自己怎麼寫起訴狀?

一、民事案件自己怎麼寫起訴狀?

民事案件自己怎麼寫起訴狀?

起訴狀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原告如爲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告如爲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案由:交通事故賠償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繫地址)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簽名或蓋章)

__年__月___日

附:

一、本訴狀副本份(按被告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份;

三、其他材料份。

二、起訴狀應當記明的事項有哪些?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起訴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起訴狀要寫多少份?

起訴狀要三份?

民事起訴狀份數需要根據當事人的人數來確定,至少三份,如果告方人數衆多則根據人數一手一份。訴訟狀一般是一正本(送交法院)和兩副本(雙方當事人)。也可能是一正本若干副本。

綜合上面所說的,民事案件如果自己與他人的糾紛不能協商好,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因此,在寫起訴狀的時候就需要把起訴的事實與理由,還有起訴的事項註明清楚,同時還需要把收集到的證據一併的提交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