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法院二審不服再審是否可以?

一、中級法院二審不服再審是否可以?

中級法院二審不服再審是否可以?

中級法院二審不服再審是可以的,是可以成功在網上辦理再審立案的。

1、最高院再審立案諮詢電話:12368,電話比較難打,建議勤打多等。

2、立案方式:可郵寄立案,網上立案,可現場立案。

3、郵寄立案:由於海南屬於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受理區域內,可透過郵寄立案材料的方式立案。

4、網上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官網→訴訟服務網註冊並提交立案材料,最終結果以法官審查後的結果爲準。立案材料準備及整理詳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審申請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以下是再審辦理時需要的相關材料:

1、再審申請書(請注意:一定要在申請書中寫到符合《民事訴訟法》第兩百條哪一項或者哪幾項規定,並詳細說理。原件數量:原告 被告 1,如果有第三人,則爲原告被告 第三人 1(請注意:是原被告,不是再審申請人、被申請人;是原件,不是複印件)

再審申請書需要根據《民事訴訟法》、《民訴法解釋》、《審判監督程序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審查工作細則》、《民事申請再審訴訟文書樣式》等等進行編寫,慎重準備

2、一審裁判文書,原件供查驗,查驗過後退回,複印件(帶章)一份。

3、二審裁判文書,原件供查驗,查驗過後退回,複印件(帶章)一份。

4、申請人身份證明,自然人是身份證複印件一份;法人是統一社會信用證(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一定要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複印件。

5、授權委託書,原件一份。

6、代理人身份證明,律師證原件供查驗,查驗過後退回,複印件一份(包含年檢一頁)。

7、律師事務所函,原件一份。

8、生效裁判文書的送達回證加蓋法院公章複印件一份,如果沒有就去閱卷複印。

9、證據材料,包括原審主要證據材料和再審的證據材料,複印件一份。

二、民事案件再審的情形是什麼?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2、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僞造的;

4、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5、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6、原判決、裁定適用確有錯誤的;

7、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8、無訴訟行業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爲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9、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10、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11、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12、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13、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爲的。

在日常生活當中,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決書和裁定書是有生效的要求的,比如說一審法院所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是需要經過15天和10天的時間。發生法律效力之後就不能夠再上訴了,如果確實判決書裁定書的內容發生錯誤的情況之下,是可以提出審判監督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