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未履行法院判決要怎麼處理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其他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一方未履行法院判決要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