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有什麼懲罰

失信被執行人有什麼懲罰
目前法律規定的對於失信被執行人有什麼懲罰?
1、限制高消費,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進出高檔酒店、高爾夫場等高消費場所。
2、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乘坐飛機、高鐵軟臥等交通工具。
3、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辦理信用卡、貸款等金融業務。
4、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管、法人等。
一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會對老賴產生重大的影響。未來也一定是一個講究信用的時代,個人的信用情況也將會越來越透明,所以一定要爲珍惜自己的信用,借款的時候量力而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