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訴訟標的只有一個?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訴訟標的只有一個?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訴訟標的只有一個?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訴訟標的不是隻有一個,可以有多個,也可以只有一個。

必要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爲兩人以上,訴訟標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須合一審理並在裁判中對訴訟標的合一確定的共同訴訟。

普通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爲兩人以上,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法院認爲可以合併審理並且當事人也同意合併審理的共同訴訟。

二、共同訴訟的特徵有哪些?

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爲兩人以上。這是共同訴訟的本質特徵,也是區分共同訴訟與單獨訴訟的標準。

一方或雙方爲兩人以上的當事人在同一訴訟程序中進行訴訟。只有當一方或雙方爲兩人以上的當事人在同一訴訟程序中進行訴訟時,才能成爲共同訴訟。

掛靠關係(《民訴司法解釋》第54條)

個體工商戶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民訴司法解釋》第59條2款)

【注意】 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爲當事人。有字號的,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號爲當事人,但應同時註明該字號經營者的基本資訊。(《民訴司法解釋》第59條1款)

個人合夥問題(《民訴司法解釋》第60條)

【注意】全體合夥人可以推選代表人;被推選的代表人,應由全體合夥人出具推選書。

企業法人分立問題(《民訴司法解釋》第63條)

借用關係(《民訴司法解釋》第65條)

一般保證關係(《民訴司法解釋》第66條)

無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侵權案件(《民訴司法解釋》第67條)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對於訴訟標的這個問題的話,主要是指的在民事訴訟活動當中,當事人所爭議的一個焦點的對象,所以這樣的一種訴訟標的,如果是在一些多人的訴訟過程當中的話,他有可能是有多個對象的,因此他不僅僅只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