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追訴期一般幾年

欠款追訴期一般幾年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個人債務糾紛追溯期是3年,從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開始計算。
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對犯罪人進行刑事追訴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內,司法機關有權追訴;超過了此期限,司法機關就不能再行追訴。
因此,超過追訴時效,意味着不能行使求刑權、量刑權與行刑權,也不能適用非刑罰的法律後果,因而導致法律後果消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