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糾紛怎麼賠償?

租賃合同糾紛怎麼賠償?

一、租賃合同糾紛怎麼賠償?

如果租賃合同有約定違約責任的,按合同約定賠償。如果沒有約定的,按實際造成損失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租賃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1、協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

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反之,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爲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在哪裏?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租賃合同發生糾紛按照合同中規定的進行賠償,租賃合同糾紛可以透過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第三方調解解決、民事仲裁解決和民事訴訟解決。租賃合同糾紛訴訟的管轄地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合同履行地所在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