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監理合同糾紛怎麼辦?

一、發生監理合同糾紛怎麼辦

發生監理合同糾紛怎麼辦?

1、工程監理合同糾紛應該透過和解、協商、仲裁、訴訟處理。

2、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根據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審覈要點有哪些

1、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字,掌握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

2、嚴格審查發包人資質等級及履約信用。

3、關於工期質量造價的約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4、對工程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序作出詳細規定。

5、總包合同中因具體規定發包方總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責任和相互關係。

6、明確規定監理工程師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7、不可抗力要量化,吧運用擔保條件,降低風險係數

三、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有哪些

1、確定訴訟管轄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轄權,主要是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兩種方式確定,合同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可能會對訴訟糾紛可能管轄的法院作出選擇,雙方經過協商約定好管轄的法院。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轄來覺得,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轄法院,不同類型的合同,其管轄法院也有所不同,具體需要看法律規定。

2、書寫起訴狀,整理好相關的訴訟材料

到法院起訴,需要有起訴狀,原被告的基本資訊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有訴訟代理人的,還需要代理人的身份資訊,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

3、法庭辯論質證

立案介紹後法院發送傳票,確定開庭時間,也會對原被告雙方的證據材料進行交換,對於證據的真僞及證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進行辯論,有新證據的,也可提交。

4、判決生效階段

法庭辯論之後,法院經過調查分析,認定案件事實經過,作出合法合理的判決,對於判決結果有異議的,可提起上訴,請求上一級法院進行判決。

合同訴訟糾紛的流程主要包括選擇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書寫起訴狀進行立案,開庭時可在法庭辯論,發表質證意見,最後對於判決結果有異議的,可上訴,申請再審。

發生合同糾紛是需要及時的採取救濟措施,能私下解決的需要利用和解的方式處理,如果私下不能解決的那麼是可以收集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只有合同糾紛解除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和利益不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