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公示期間舉報怎麼解決?

中標公示期間舉報怎麼解決?

一、中標公示期間舉報怎麼解決?

中標公示期間舉報,需要主管部門調查,調查如果屬實,影響中標的,則取消;不影響的,發中標通知書。中標結果之所以公示,不僅爲彰顯“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而且便於各界履行外部監督,若投標人或利害關係對評標結果有疑問的,可透過提出質疑或異議的方式維護己方權利。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認爲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在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中標公示期間進行舉報可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行政監督部門受理投訴後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進行調查,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的處理決定,調查屬實影響中標的將其取消,不影響的照常發送中標通知書。

二、中標通知書什麼時候發?

1、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2、爲確保中標通知書對投標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之前發出中標通知書。但是,中標通知書只能在中標結果公示後(且無異議)發出。

3、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投標檔案和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中標公示期被舉報,要由主管部門負責調查。確認中標後會下發中標通知書,還會將中標的結果進行公示,然後跟中標人簽訂書面的合同,明確中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出現中標之後施工單位遲遲不開工的情況,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