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試用期離職工資如何結算

一、試用期離職工資如何結算

在試用期離職工資如何結算

離職時是在試用期的,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給付工資。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無需用人單位同意,3天期滿,用人單位即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按出勤結清工資,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試用期勞動者的工資,一般按照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計算,但不得低於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辭職的,則根據勞動者工作的具體時間來計算工資,單位原則上是不能扣除勞動者工資的,除非勞動者在職期間,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了財產損失。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二、試用期辭職流程是什麼

1、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據此,試用員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書面告知即可解除勞動關係;

2、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5、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6、試用期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7、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中,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綜上所述,對於試用期內的員工的話也是有相關的規定來維護他們的權益的,在試用期間的話用人單位也是要支付工資給員工的,如果在試用期的員工要辭職的話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到用人單位的話就可以的,而且勞動者是可以不需要支付任何違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