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的判決下達後能上訴嗎?

一、無效婚姻的判決下達後能上訴嗎?

無效婚姻的判決下達後能上訴嗎?

不可以,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自始無效,是指無效或者可撤銷婚姻在依法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可以上訴。無效婚姻的法律後果有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溯及力的問題、當事人是否具有夫妻關係和當事人之間的財產關係。

二、申請無效婚姻的程序有什麼?

(一)法律上規定的婚姻無效爲宣告無效,須經法院判決而自始無效,因而婚姻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欲主張婚姻無效,應由請求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

(二)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的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做出判決,宣告婚姻無效。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做出,即發生法律效力。實行一審終審,當事人上訴或申訴,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三)無效婚姻需要開庭,雖然無效婚姻自始不發生效力。但是,婚姻關係涉及身份關係,除了人民法院宣告,其他任何個人和組織無權確認其效力。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無效婚姻判決後是不能上訴的,要想認定婚姻無效,必須透過法院,走法律程序,而法院在審理婚姻無效的案件時,不適用於調解程序,需要當場作出判決,並且該判決不支援上訴或申訴,無效的婚姻從一開始就不具備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