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分爲三種。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三種拘留性質不同,時間不同,決定機關也不同。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不是處罰,而是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性強制措施。拘留的目的是爲了阻止犯罪行爲繼續進行,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殺。被拘留的,不一定是罪犯。經調查確實構成犯罪的,報檢察院批准逮捕。判刑後,拘留的期間,可以折抵刑期。不構成犯罪的,予以釋放,不記錄檔案。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處罰。處罰對象是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但尚不構成犯罪的人。
司法拘留
1.司法拘留也是一種強制措施。拘留的對象是嚴重妨礙人民法院的審判程序或者執行程序又不聽勸阻的人。拘留決定由人民法院做出。目的是保證人民法院的審理和執行工作正常進行。
2.被拘留的人可能是被告,也可能是原告,還可能是其他的人。
3.在法院開庭時,不管有沒有理,誰大吵大鬧,毆打、辱罵法官、證人或者對方當事人,造成無法繼續開庭,就要拘留誰。
4.在法院強制執行時,誰阻攔警車,故意阻攔法警執行,就拘留誰。
5.司法拘留,最多不能超過15日。被拘留的人隨時表示悔改隨時可以釋放。
比如,法院執行強制拆遷的法律文書。有個老人躺在屋裏阻礙拆房,法院可以立即將其拘留,待房屋拆除後再釋放。
6.司法拘留不屬於處罰。因此,不允許上訴,也不記入檔案。
7.刑事拘留的人,關押在看守所。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人,關押在拘留所。
8.家屬要找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先要弄清楚是哪一種拘留,再和律師事務所簽訂合同。
公安拘留期限一般需要在三天內申請是否逮捕,七天內決定是否逮捕,拘留分爲三種,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處罰,刑事拘留不是處罰,而是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性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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