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精裝房籤合同要注意什麼事項?
(一)檢查開發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並要抄下證件的號碼;
(二)房子宏觀規劃(主要是外部環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商對小區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
(三)約定房子面積。建築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合同。
(四)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具體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準、物業的服務項目、收費等,同時明確違約責任。注意開發商利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
(五)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六)房子的保修期限和範圍。依據國家規定的質量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質量問題,並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
二、精裝房預售需滿足哪些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精裝房買賣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民衆在買房之前一定要提前瞭解相關的法律制度,不能在開發商沒有任何有效證件的情況下就向開發商交錢,比如向開發商交所謂的排號費,如果精裝房是預售的,必須讓開發商提供房屋預售許可證,否則就有可能會買到爛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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