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構成領導恐怖組織罪

怎麼樣構成領導恐怖組織罪

透過4個過程要件構成領導恐怖組織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爲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行爲對象可以是本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人。恐怖活動組織,是指以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恐怖活動爲目的的犯罪組織。近年來,受西方暴力、兇殺影片和封建行幫、江湖義氣思潮的影響,恐怖犯罪活動在我國有所擡頭。

一些犯罪分子歃血爲盟,稱霸一方,製造殺人、爆炸、綁架事件,便當地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人們經常處於一種沒有安全感的心理狀態,嚴重影響了社會治安。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組織、領導、積極參加和參加恐怖組織活動。

組織,是指行爲人首倡、鼓動、發起、召集有實行恐怖活動目的的人結合成一個恐怖活動組織的行爲。領導,是指恐怖組織成立以後,恐怖組織的領導者所實施的策劃、指揮、佈置、協調恐怖組織活動的行爲。積極參加,是指自願加入恐怖組織,並且積極參加謀劃、實施恐怖活動。

其他參加,是指行爲人雖然不是恐怖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或積極參加者,卻經過一定方式,加入了恐怖組織,成爲了恐怖組織的一名成員。恐怖組織由於其規模大小、組織嚴密程度不同,故而參加這些恐怖組織的方式也不同,有的是口頭方式,有的是書面方式,有的要透過一定的手續,甚至還要舉行一定的儀式。但無論採取何種方式參加的,只要實際加入,就是參加。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進行恐怖活動的目的,即行爲人以長期實行某種或某幾種恐怖犯罪活動爲目的,明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爲,卻仍然故意組織、領導;或者明知是恐怖組織而積極參加或參加。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犯罪行爲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出於某種政治目的,有的是爲了圖財貪利,還有的是人格變態等。無論犯罪行爲人出於何種動機,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並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領導恐怖組織罪的主觀要件一般表現爲直接故意的行爲,同時具有進行恐怖活動的目的。在客觀方面通常表現爲積極參加領導和參加恐怖組織活動。此罪在量刑上對於積極參加的人員和其他參加人員以及組織領導人員處罰的程度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