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構成生產有毒食品罪?

如何構成生產有毒食品罪?

一、如何構成生產有毒食品罪?

生產有毒食品罪需要的構成要件有:主觀方面是故意;主體是一般主體;客觀方面是實施了違反了國家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行爲;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食品衛生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二、生產有毒食品罪可以判處緩刑嗎?

只要符合緩刑條件,法院可以判處緩刑。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緩刑:未滿十八週歲、孕婦、年滿七十五週歲的,緩刑;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累犯危險;宣告緩刑對社會沒有重大不利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在緩刑考驗期間,禁止犯罪分子從事特定活動,禁止進入特定區域、場所,禁止接觸特定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三、生產有毒食品罪屬於什麼類型犯罪?

生產有毒食品罪屬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行爲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只要是實施了生產有毒食品的行爲並且違反了國家的食品標準和人民健康的就可能會構成生產有毒食品罪。只要是符合緩刑的條件,生產有毒食品罪就可以申請緩刑的,但是成功機率比較小。生產有毒食品罪屬於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