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婚姻無效要多久?

一、法院判決婚姻無效要多久?

法院判決婚姻無效要多久?

向人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的,需要多少時間能判決離婚沒有具體規定,如果法院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般是6個月內宣判,用簡易程序是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法院如何處理無效婚姻?

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並將生效的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

婚姻被確認無效後,對當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法律規定的關於父母子女的權利。雙方當事人均有撫養、教育子女、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義務。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權。

因此,無效婚姻案件的處理,應當一律使用判決,並與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其他糾紛分別製作法律文書,且一審終審。對於婚姻效力的判決書已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各當事人均不能提起上訴。而對於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問題,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請求法院進行調解、判決。

因此,如果是法院要判決婚姻無效,那麼就要看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案件到底是適用於簡易程序,還是適用於普通程序,通常適用於簡易程序的離婚案件,在三個月之內就會做出最終的判決,但如果這個案件牽涉的比較複雜,那麼通常適用普通程序,也就是在六個月之內會做出最終的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