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拆遷糾紛房子可以過戶嗎?
有拆遷糾紛房子可以過戶,造成房產無法過戶的情形包括:
1、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
2、未解除抵押的房產;
3、業主離婚未辦理析產登記的房產;
4、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房產;
5、僞造房屋產權人的委託書進行出售的房屋;
6、賣方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7、拖欠相關稅費的房產;
8、未上市的“央產房”;
9、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集資房;
10、業主死亡,未完成繼承手續的房產;
11、房屋擁有共有產權人,賣方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出售的房產;
12、賣方無法提供房產證。
二、房屋拆遷糾紛提起行政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和房屋拆遷糾紛有直接的利害關係。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房屋拆遷糾紛提起行政訴訟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另加三份;
2、原告主體資格的證明;
3、如需委託代理人代爲訴訟,應遞交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受委託人爲律師的,應提供律師執業證複印件及律師事務所致法院函;
4、和房屋拆遷糾紛相關的證據材料。
四、發生房屋拆遷糾紛後申請強拆的條件有哪些?
1、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
2、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
3、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
4、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
5、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週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補償資金證明;
6、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
7、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並未規定過有拆遷糾紛的房產不能過戶,在已經簽了房產買賣合同的情況下,只要房產買賣合同合法有效,賣方就有義務配合買方辦理過戶登記,已經辦了過戶登記的,也不能以房子拆遷爲由,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買賣合同。